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全文):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14年,质检总局将不断强化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查质量违法行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同时,还将建立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制度,按产品、产业和区域公告产品质量状况,回应民众关切。
据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介绍,儿童用品将以电玩具、童车、汽车安全座椅、奶瓶奶嘴、纸尿裤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或超认证范围生产、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食品相关产品将以食品用纸制品、食品用塑料制品、餐具洗涤剂和消毒剂、食品陶瓷容器、压力锅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违规使用回收废旧材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以及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违法行为;手机产品将以手机及其配套充电器、手机电池、移动电源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等违法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1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针对日用消费品、建筑装修材料、食品、工业及农业生产资料5大领域的产品,共抽查了16万多家企业生产的1.7万批次产品,抽查产品不合格率为11.1%。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还公布了2013年“质检利剑”行动10起典型案件。分别如下:
1.湖南省衡阳市质监局查处邓正茂使用过氧化氢浸泡加工牛百叶食品案。
2.贵州省金沙县质监局查处加贝香菜油坊使用非食用盐制售菜籽油案。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质监局查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草场蟹坑村颖水组颖水大街三巷3号12、13楼加工场非法生产假冒手表案。
4.山东省质监局查处沂南壶井特钢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案。
5.安徽省质监局查处合肥富海服饰有限公司假冒“北面”服装案。
6.江苏省南通市通州质监局查处南通市通州区威胜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以次充好的原材料生产混凝土并伪造质量证明文件案。
7.江苏省苏州市太仓质监局查处太仓市泰立涂料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销售涂料案。
8.浙江省质监局查处陈保兵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汽车滤清器窝点案。
9.甘肃省兰州市质监局查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液化石油气系列案。
10.河北省邢台市质监局查处邢台市南张家屯村韩国胜板厂无证生产不合格细木工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