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梦杀人”事件
2004年6月3日,日本评选出历史上最受国民欢迎的漫画人物。哆啦A梦(非人类)以绝对票数荣登榜首,其后分别是《七龙珠》中的孙悟空(进化前人类),となりのトトロ(非人类,中译名:龙猫),鲁邦三世(人类),机动战士ガンダム(非人类,中译名:高达、敢达等)。
前五中,有四位最受欢迎国民漫画偶像都是非人类原型,其时,有多位评论家及媒体为此表示过担忧:作为小学成长期模仿偶像的漫画人物,排名靠前的大部分都是“全知全能”的非人类偶像,是否说明“后哆啦A梦世代”人际关系疏远和少子依赖性的增强?事实上,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1999年4月14日,山口县光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当时18岁的少年A将一名家庭主妇(时年23岁)杀害后奸尸,随后将其11个月大小的女婴置入抽屉当中,窒息而亡。虽然犯罪嫌疑少年A很快被逮捕,并以强奸致死罪及杀人罪起诉,但因当时未成年,并未受到死刑判决起诉。这本该是一次速断速决的审判,但因在第一次庭审中A少年陈述的杀人理由,使这次恶性杀人案激起了社会舆论轩然大波,至今仍处于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理之中。
A少年的杀人理由是:将婴儿置于抽屉当中是为了获得哆啦A梦的帮助,哆啦A梦一定会从时光机(抽屉)中爬出来;而死后奸淫受害者,是为了仿效《魔界转生》(山田风太郎)中令死者复活的仪式。A少年“为了召唤出哆啦A梦搭救我”的杀婴理由引起社会哗然,甚至有媒体惊呼其为“哆啦A梦杀人”事件。其时,80年代出生的人群正值成年(日本民法第四条规定,20岁前为未成年)前一二年,而触法未成年人受《少年法》保护,一般不受成人刑事处罚的同等处罚,原则上只在家庭法院以“保护再生”目的进行处置(如死刑刑罚定罪无期,无期刑罚定罪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这一人群在小学初中阶段时,因日本女性全职主妇人口减少,父母双通勤,大部分业余时间都是以漫画为伴。
因为相信哆啦A梦等全知主人公的存在,使得这一代人群具有强烈的依赖意识,从幼儿期开始,不自觉地将受到哆啦A梦庇护的“野比太郎情节”植入自身,幻想自己身边拥有一个万能同居者(哆啦A梦),或者邻居是会忍术的哈特利(《忍者小精灵》主人公)、会通灵的魔法少女,“无论什么时候,绝对会有什么东西来帮助自己”。
然而,现实却如日本漫画评论家石子顺造所说:“漫画,不挑选读者,它以所有读者为对象,它塑造冲突,肯定会有善恶,但是不会教化善恶。你可能学习哆啦A梦的牺牲精神,辅助大雄,求仁、向善,也可能不是,这都取决于读者自己。”这种幻想与现实的反差,不能说直接导致90年代末日本未成年人猎奇伤人事件频发,但或许确有某种内联关系。
2002年3月22日,“光市母女杀人”事件一审宣判,被判无期的A少年在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如今的世道,始终微笑着,就是罪过。小混混从痛苦中逃脱,傻子从精神病中逃脱,我因为这个世道而得以逃脱。”
与哆啦A梦同居
2002年4月22日,美国《时代》周刊评选出25位最能代表亚洲形象的“亚洲英雄”,日本五人上榜:棒球手铃木一郎、足球运动员中田英寿、电影导演北野武、作家小田实、以及唯一的非人类英雄——哆啦A梦。在哆啦A梦的上榜评语中,《时代》编辑这样写道:“它把就算现在失落也一定能幸福的信息传递给全亚洲。”
自诞生之日起已逾四十年的哆啦A梦,虽然偶受非议,同时面临着后起之秀们的挑战,但始终无人能替代其作为日本国民漫画偶像的地位。
代际差异使得读者对漫画的接受类型各有不同,如今日本ACG(Animations、Comicsand Games,即动画、动漫、游戏)的大本营秋叶原,已经被新的御宅(Otaku)文化、萌(Moe)文化、女仆、猫耳、女巫等青年系漫画占据。然而,哆啦A梦作为少年漫画中的经典形象,早已深植于日本国民的性格与日常生活:清晨被哆啦A梦闹钟唤醒;去肯德基吃份早餐便可任选哆啦A梦FM收音机或者文具屋做礼物;搭乘小田急新开的哆啦A梦电车上班,电车的大门甚至被设计成了“任意门”的模样;下班回家,可以在任何一家7-11或者森永便利店里买到哆啦A梦系列商品,软糖、巧克力、甚至哆啦A梦的秘密道具;假期去旅行,一家人搭乘穿越青函隧道的JR“哆啦A梦海底列车”体验一次时光旅行;或者去富山,那里是藤子不二雄的故乡,漫步在哆啦A梦步行道重温童年记忆……正如杨照在《文学、社会与历史想象》中所说:“所有的人都能了解的才是真正的艺术,讲艺术似乎很高尚,实际上生活中处处是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