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5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卧式和坐式婴儿车法规(SOR/2016-167)拟议修正案的咨询。以下是主要内容:
机械要求:
1.符合ASTM F833-19机械要求;或
2.至少符合以下一项:
a.ASTM F833-19的机械要求;或就婴儿车法规拟议修订进行咨询;
b.ISO 31110:2020的机械要求和ASTM F833-19章节6.8和6.10的夹手要求。
表面涂层要求:
粘贴在卧式或坐式婴儿车可触及部件的贴纸、薄膜或其他可移除材料,或表面材料应符合以下限制:
邻苯二甲酸盐:
新增邻苯二甲酸盐要求。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乙烯基部件应符合邻苯二甲酸酯法规(SOR/2016-188)的要求,并有以下限制:
此外,可放入4岁以下儿童口腔的任何部件也应符合以下要求:
标签要求:
未提及具体修订,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与ASTM F833-19或ISO 31110:2020保持一致。应保持所有信息和警语的官方语言要求(英语和法语)。
注:
·ASTM F833-19婴儿手推车的标准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
·ISO 31110:2020轮式儿童乘用车-坐式与卧式推车-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