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联邦法规16CFR第1501.4部分的规定,小零部件是指可以完全进入一个2.25英寸长、1.25英寸宽的特制检测圆筒的任何物品,这大约是一个3岁以下幼童完全张开的喉咙的尺寸。依据不同小零部件的产品类型和所适用年龄组,含有小零部件的玩具和其他儿童产品在美国受到相应法规的限制和要求,具体包括禁止使用和强制性警示标签。
本文将通过问答的形式,简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了解的有关美国小零部件的一部分美国合规要求,重点介绍 16 CFR第1500部分、16 CFR第1501部分、《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简称CPSIA)和ASTM F963等。
哪些产品受到小零部件禁令和警示标签要求的约束?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ttee,简称 CPSC)的规定,供 3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小零部件和含有小零部件的产品,都应收到受小零部件禁令的约束。
此外,供 3 至 8 岁儿童使用的小零部件(或含有小零部件的产品)必须带有警示标签。
小零部件禁令:0 至 3 岁儿童
美国联邦法规16 CFR第1501部分禁止销售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含有小零部件的玩具和产品,因为此类产品可能会因以下原因导致幼儿窒息、呼吸或吞咽危险:
a.产品太小;或
b.小零部件或组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脱落。
这一小零部件禁令涵盖的一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铃和音乐球、毛绒玩具
小零部件警示:3至6岁儿童
针对供3-6岁儿童使用,且含有或含有小零部件的特定产品的危险和警示标签要求。
小零部件警示:3至8岁儿童
针对3至8岁儿童使用的小球和弹珠设定了警示要求。
小零部件警示:8至12岁儿童
针对8-12岁儿童使用的乳胶气球设定了警示要求。
美国对小零部件的定义是什么?
如前文所述,“小零部件”的定义由美国联邦法规16 CFR第1501.4部分中所做出,该测试圆柱体大约是儿童扩张喉咙的大小。具体来说,小零部件可能是:
˙ 一件完整的玩具或物品
˙ 玩具、游戏或其它物品的一个单独的组成部分
˙ 在模拟儿童使用或滥用的检测中脱落的玩具或物品的一部分
带有小零部件的玩具和儿童产品在美国完全被禁止吗?
16 CFR 第 1501 部分指定了多种类型的小玩具类产品或含有小零部件的物品,这些产品被归类为“禁用危险物质”,具体比如:婴儿摇篮、沙滩玩具、适合3 岁以下儿童的学龄前拼图等、
但同时,这一法规对以下产品,予以了含有小零部件要求的豁免:
˙ 气球
˙ 书籍和纸制品
˙ 书写材料(例如:铅笔)
˙ 儿童服装和配饰(例如:纽扣)
˙ 喂食产品(例如:餐具)
˙ 美容产品(例如:牙刷)
˙ 卫生用品(例如:尿布夹)
˙ 唱片
˙ 橡皮泥
˙ 颜料套装
˙ 拨浪鼓
˙ 安抚奶嘴
请注意,拨浪鼓须遵守16 CFR第1510部分内关于避免窒息和造成窒息风险的物理要求,安抚奶嘴还需遵守16 CFR第1511部分对于小零部件测试的要求。
哪些产品需要在美国进行小零部件警示标示?
根据16 CFR第1510部分,某些儿童产品(无论是小零部件还是包含小零部件或具有类似风险的物品)必须贴上标签,警示为3至8岁的幼儿购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可能存在危险。
产品示例
以下是一部分需要标注小零部件警示的产品举例:
˙ 小型球体
˙ 弹珠
˙ 气球
˙ 包含小零部件、气球或弹珠的玩具或产品
警示标示要求
根据16 CFR第1500.19部分,上述产品必须标注某些警示或警示声明,并附带以下信息:
˙ 警示或警示符号
˙ 全大写字母“WARNING”(警告)字样
˙ 全大写字母的“CHOKING HAZARD”(窒息危险)字样
如何知道产品属于哪个年龄组?
CPSC制定了可用于评估产品属于哪个年龄组的标准,具体可以在CPSC年龄确定指南(Age Determination Guidelines)的“表 2. 定义和评估标准”(Table 2. Definitions and evaluation Criteria)中找到对应要求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制造商对产品用途的意图
˙ 产品如何进行广告、推广和营销
˙ 消费者是否能够合理地识别出产品是为儿童设计的
CPSC将产品标准总结为特定的年龄组类别,如下所示:
˙ 出生至3个月
˙ 4至7个月
˙ 8至11个月
˙ 12至18个月
˙ 19至23个月
˙ 2岁
˙ 3岁
˙ 4至5岁
˙ 6至8岁
˙ 9至12岁
ASTM F963 是否也设定了小零部件要求?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的ASTM F963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玩具安全)在第4.6节规定了对小物体的要求。ASTM官网上的ASTM F963页面没有对此进行详细介绍,但CPSC的《玩具安全业务指南》(Toy Safety Business Guidance)提供了这些要求的示例,具体来说:相应产品根据第4.6节的要求进行测试时,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口动玩具不应释放松散的部件,并且应符合16 CFR 第1501部分规定。
警示文字应该印在产品上还是包装上?
根据 16 CFR第1500.19部分要求,警示或警示标签声明必须出现在直接容器的主要展示面板上,如有必要,还必须出现在任何其他容器或包装上。
小零部件测试方法
测试实验室应将使用16 CFR第1501.4部分中规定的小零部件圆柱体(即长 2.25 英寸、宽 1.25 英寸的圆柱体)来确定玩具或儿童物品中的部件是否符合“小零部件”或包含“小零部件”的条件。
此尺寸是根据 3 岁以下儿童完全扩张的喉咙的近似尺寸计算得出的。完全适合此圆柱体的小零部件有很高的风险使该年龄段的儿童窒息和窒息,无法通过测试。
此外,16 CFR第1500.51部分第1500.52部分 包含测试程序,分别模拟 0-18 个月和 18-36 个月儿童的使用和滥用,而如果被测试的产品在这一模拟实验中能被儿童弄碎成小零部件,也不能通过测试。
请注意,ASTM F963指的是相同的测试方法。
亚马逊对小零部件和警示的要求
亚马逊卖家中心页面上的 CPSIA 窒息危险警示和材料含量限制提供了与16 CFR第1500.19部分中列出的相同的警示声明或小零部件、小球和含有小球的产品的窒息危险警示。
在为此类产品贴上相关警示声明时,警示内容还须表明产品“包含”小球或弹珠,或“是”小球或弹珠,以免让消费者产生不解。
如何确保供应商应用正确的警示?
作为进口商,建议首先评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否属于相关年龄组范围 - 并确定其是否包含小零部件。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产品,包括OEM和ODM产品。
在标签方面,进口商一方为供应商提供正确的可以直接打印或者用于产品的警示标签文件(包括需要附着和放置的位置、标签尺寸和颜色等),是一个避免合规问题的办法,因为不在美国地区的供应商在设计或者为产品附着小零部件警示标签时,有可能因为语言差异造成法规要求的误解,从而没能提供合规标签。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