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GB6675.3-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更新如下:
条款 |
主要变化 |
范围 |
1. 增加了“供儿童可进入玩具”的材质规定,包含由纺织品和/或聚酯薄膜和织物制成供儿童进入的玩具。 2. 新增豁免了符合《玩具安全 第X部分:嗅觉板游戏玩具、化妆套具玩具和味觉游戏玩具》的高度易燃液体。 |
规范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
1. 新增引用标准《玩具安全 第X部分:嗅觉板游戏玩具、化妆套具玩具和味觉游戏玩具》, 2. 增加“化学玩具、清洁、极度易燃液体、飘拂物、模压头部面具、玩具化装服饰、供儿童进入的玩具、洗涤”等八个定义; 3. 修改了“易燃气体、易燃液体、高度易燃液体、高度易燃固体” 等四个定义,删除“毛发”的定义。 |
头戴玩具 | 将原标准中4.2.5条款关于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的内容分解到4.2.3和4.2.4条款中,对4.2.5条款的技术内容变更为“头戴玩具(不包括4.2.2和4.2.3覆盖的玩具)、头巾、头戴饰品,及其向上突出的各种附件,以及不属于4.2.4覆盖的部分或全部遮盖头部的面具(例如织物和纸板面具,眼罩,面罩),但是不包括4.3覆盖的玩具。” |
化装服饰和供儿童玩耍时穿着的玩具 |
1. 增加了预处理测试环境中的“测试柜中空气流动速度应小于0.2 m/s”的要求; 2. 修改了燃烧器位置要求,给出了具体偏差; 3. 增加了“玩具化装服饰试样”,包括含有松散填充物在内的具体测试方法; 4. 修改了“玩具化装服饰试样架”和玩具化装服饰测试结果的判定规定。 |
软体填充玩具 | 修改了“软体填充玩具”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整合了最大尺寸为 520mm 及以下和以下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修改了“软体填充玩具”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整合了最大尺寸为 520mm 及以下和以下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1. 删除了原6条款测试报告; 2. 删除了附录A的A.2范围; 3. 澄清了附录A “A.3”头戴玩具的测试类别,增加了表 A.1玩具的图示示例及其在4.1至4.2.5中的适用性指南; 4. 澄清了附录A“A.4化装服饰和玩耍时供儿童穿着的玩具”的测试类别及“表A.2玩具图片示例及其在4.1、4.3、5.4和5.5中的应用指南”; 5. 增加了附录A 的“A.8 减慢玩具化装服饰火焰蔓延速度的建议”条款和“A.9 如何从玩具化装服饰上获取试样的流程图”; 6. 删除了原附录B毛绒织物表面闪烁效应测试方法的内容。 |
我国是世界的头号生产和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重要的玩具市场,GB 6675.3-202X 《玩具安全第 2 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我国玩具标准的水平和规范行业、提升行业质量技术水平和玩具安全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建议相关厂家在尽早评估自己的产品,及时调整生产工艺,确保玩具产品日后在市场上的顺利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