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草案涉及产品包括:玩具、婴幼儿基本日用品、绘画和书写器材.
本新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含:
- 现有的关于玩具安全条例的规定.
- 第5章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条例中的“儿童基本日用品”;第12条是按照欧共体关于产品安全的新指令(指令2001/95)新改编的条款.
- 第6章 现有的关于基本日用品的条例中的“绘画颜料和书写、制图和绘画器材”.
- 第14条的第3段,介绍禁止使用加香料或香精的书写、制图和绘画器材;这些规则已经由欧洲书写材料制造商协会自愿性遵守.
拟批准日期: 2005年11月
拟生效日期: 2006年1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