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9月24日投票通过一项最终法规,涉及强力磁石套装所产生的受伤风险。法规涵盖范围包括一种可分离磁力物品的组合,这种磁力物品组合通常当作拼砌物品出售,例如拼图、塑像等,以供娱乐、刺激思考或减压;另外,磁石套装内的个别磁石以及可与磁石套装一起使用的单独出售磁石也属法规监管范围。
根据这项最终法规,自2015年4月1日起,如果某种磁石套装所含的磁石,可以放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小部件量度圆筒内,则该等磁石的磁通量指数必须是50 kg2 mm2或以下,才能在市场出售。若单独出售的磁石可用作磁石套装的一部分,亦必须符合该标准。磁通量指数是根据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ASTM)标准ASTM F963-11,即关于“玩具安全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格”列明的方法去判断。
另外,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正考虑为康乐越野车、季节性和装饰照明产品以及拉绳窗帘订立新的强制规定。委员会预定于10月22日投票,决定是否提出法规议案,以处理康乐越野车构成的受伤风险。法规议案将 (i) 订立横向稳定程度及操控规定,藉此订明防止翻车的最低要求;(ii)订立乘客束锁规定,除非驾驶者及前座乘客系紧安全带,否则康乐越野车的最高时速不可超出15英里;(iii) 规定康乐越野车必须设有防护栏或保护结构,防止已系紧安全带的乘客遇上翻车时弹出车外;以及(iv)要求康乐越野车符合若干资讯规定。康乐越野车必须于最终法规刊登在《联邦纪事》当日之后180天内,遵守新的横向稳定程度及操控规定,并在1年内符合乘客保护规定。
根据法规议案,康乐越野车定义为可在非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并拥有以下特点:拥有4个或更多充气轮胎,专门在公路以外行驶;设有可以容纳两个或更多乘客的座位;配备用于转向、油门及制动的汽车类控制系统;以及最高时速超出每小时30英里。此外,康乐越野车亦配备翻车保护结构、座椅安全带以及其他保护乘客的结构如车门、防护网及肩部防护栏。建议标准不适用于高尔夫球车、全地形车、玩乐卡车、高卡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车。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预料很快便会就另一项议案进行投票,以修订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16章第1120节的重大产品危害清单。根据该修订案,季节性及装饰照明产品若不包含3种容易观察特征(最小电线尺寸、足够的拉力消除功能以及过流保护)中的其中一项,都会被视为《消费品安全法》下的重大产品危害。自愿性标准《季节性和假日装饰产品安全的保险商实验室标准》(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Seasonal and Holiday Decorative Products)订明季节性和装饰照明产品的上述3项电力安全特征。这项标准于2000年8月21日通过。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若决定为规管康乐越野车以及季节性和装饰照明产品订立法规,将会另外在《联邦纪事》刊登议案,并给予75天时间让相关人士提供意见。
最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于10月8日一致接纳多个组织于2013年6月提出的要求,并开始制订法规,以(i)禁止任何存在可行的无拉绳替代品的窗帘使用拉绳,以及(ii)若没有无拉绳替代品,则窗帘拉绳必须利用防护装置收藏,使其不会被人接触得到。
详情参见: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Business-alert-US/New-Mandatory-Requirements-for-Magnet-Sets-Approved-Standards-for-Off-Highway-Vehicles-Lighting-Products-and-Window-Cords-Under-Consideration/baus/en/1/1X300W0C/1X09ZS2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