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8种新的「高度关注化学物质」须经授权使用
REACH: Eight new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 Subject to Authorization
公告摘要
欧盟委员会 (European Commission) 于2013年4月17日公布法规《EU 348/2013》。该法规把8种「高度关注化学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 加入《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REACH) 法规《EC 1907/2006》的附件XIV (Annex XIV) 之中。
过渡期完结后,除非获得有限授权,否则一律禁用上述物质。
《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的附件XIV现涵盖22种物质。
背景
2011年12月,欧盟化学物品管理局 (European Chemical Agency, ECHA) 建议欧盟委员会把 13 种物质纳入《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的附件 XIV 之中。当中 8 种物质现已被加入其中。
建议加入的物质是由欧盟化学物品管理局从名为「候选清单」(Candidate List) 的优先清单中选出。一旦有关物质受到欧盟委员会约束,除非个别公司因用作特定用途获得临时授权,否则一律禁用。授权申请必须先提呈欧洲化学物品管理局,并由欧盟委员会作最终决定。从即日起,列入附件 XIV 中的 22 种物质在过渡期结束后,即「日落日期」(sunset date) 后,将被限制使用。
现加入附件 XIV 的物质:
被纳入清单的铬化合物,可用于金属涂层、陶瓷染色、制造烟火、用作生物杀灭剂或实验室用途。
三氯乙烯则用于金属行业中的清洁和脱脂、作为粘合剂的一部分,以及油漆和清漆之中。
其他信息
法规《EU 348/2013》全文: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08:0001:0005: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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