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玩具网讯】家住张家界的谭先生最近很郁闷,他被自家孩子玩具枪的“威力”吓到了。
“一支玩具枪,十米开外把玻璃窗打了个对穿!”面对此情此景,谭先生惊呼现在的玩具商改卖军火了,难道“要培养新一代的少年狙击手么?”
谭先生在家附近的商店为儿子买了把玩具枪,外形威武,酷似真实的冲锋枪。“这么危险的玩具枪,怎么能拿来给小孩玩呢?”
随后,谭先生检查了玩具枪的包装,“上面没有安全提醒,甚至也没有厂家、地址,就是一个三无产品。”面对这样的情况,谭先生扔了剩下的子弹,“留了枪让孩子拿着摆弄下就行。”谭先生表示,小区里玩这种玩具枪的孩子并不少,“如果打中眼睛,估计就打瞎了。”
经检查,谭先生买的玩具枪是“手拉机”,手动上膛,靠弹簧推动发射塑料“BB弹”。这种类型的玩具枪在市场上很普遍的。记者走访了长沙市区的一些社区超市和商店,发现有不少超市销售这种玩具枪。这些玩具枪按大小不同,少则二三十元,贵的则上百元。
在晚报西街的一家小超市内,“BB弹”玩具枪直接地摆放在靠门的柜台里。老板热情推销,称这枪质量佳威力强,“子弹可以射击很远”。同时,老板也提醒记者,这其实就是“仿真枪”,小孩玩这样的玩具时,一定不能把枪对准人,特别是眼睛,不然很容易出事的。
记者购买了一款售价三十元的玩具枪,后试验发现子弹确实可射出十多米,在墙上打出深浅不一的凹痕。其中一次射击打裂了塑料盆,此时玩具枪距离脸盆还有五六米。而且玩具枪的包装上一无厂址二无中文说明,只有右下角一行很小的英文安全提示。
野战游戏(Wargame)的爱好者陈先生告诉记者,除了不能连发,这样的玩具枪已经和禁售的“电狗”(电力驱动仿真枪)威力相当。即使在仿真枪合法的国家,为了避免误伤路人,爱好者在玩仿真枪对战时,都会到专门场所或野外去。而且为了自身安全,大家都会戴防护眼镜和穿上厚重衣物和护具。
对于市面销售的玩具枪应如何管制,记者查询了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凡外型、颜色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相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若发现有销售仿真枪,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同时,对于此类具有危险性的玩具枪,需要学校和家长做好监督,并加强对孩子的相关的安全教育。
附:
公安机关主要对仿真枪进行管理,《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购买到的玩具枪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就是属于“三无产品”,消费者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反映。